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之前期研判
2020-11-0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境影响评价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环评文件质量直接影响项目的决策,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是决定环评文件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关键,对环境影响评价各个工作环节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不仅可提高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有效规避环境风险,提升环评机构的内部管理水平,而且对环评机构社会信誉的提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前期研判具体工作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工作涉及全过程,而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前期研判则是首要工作,这也是我们本次讨论的要点。
前期研判工作需要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及风险点(本文中说述风险点是指可能导致建设项目无法取得环评批复风险的问题点),分类别制定工作流程、指定相关人员并明确其责任,下面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阐述:
1) 一般风险项目:
是指建设项目本身环境问题较小,且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划、相关标准以及其他文件等相符,存在无法取得环评批复的风险很小的建设项目。
首先确认建设项目是否属于《江苏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55号)附件1 江苏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改革试点范围中项目类别,并为编制报告表的项目,若是,则:
由环评机构业务部门自行研判建设项目相关情况,研判点如下:
a.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改委令第29号)、《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本)》(发改委、商务部令第27号)、《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发改委、商务部令第25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发改委、商务部令第26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等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
b.对照《江苏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8)74号文)、《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项目所在地其他相关规划中的用地、产业定位,分析规划相符性;
c.对照《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等,分析与上述条例的相符性;
d.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分析项目是否列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类和许可类;
e.对照项目所在地相关限批文件,分析项目是否在禁止建设的名单内。
f.对照"263"相关文件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分析项目与上述文件的相符性。
g.勘查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情况等。
在产业政策相符、规划相符、相关条例、文件相符、不在负面清单及区域限批名单内、且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的前提下,业务部人员自身认为已把控项目风险,可经业务主管和总经理确认,直接签订合同。
2) 重大风险项目
是指建设项目本身环境问题重大,经采取现有环保技术措施后仍无法,满足现行评价标准或总量控制要求的,或者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规划或相关条例、文件或在负面清单、区域限批名单内或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存在敏感目标的,原则上,不应承担该类项目的环评工作。
3) 较大风险项目:
风险介于上述两类项目之间的建设项目。
环评机构业务部在进行初步了解项目大致情况后,须与公司总工或主任环评工程师等人员进行前期交流,告知项目相关情况,公司总工或主任环评工程师进行技术研判,辅以必要的现场踏勘,并经公司会议决议,对具有环境经济可行性的项目,方可签订环评合同。
二、前期研判的工作意义
建设项目环评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前期研判是**必要的,有了前期研判,确定了项目建设的环境经济可行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才有进一步推进的意义,而前期研判显然也是环评质量控制工作很关键的一步,有了这一步的工作,全过程的环评质量控制工作才有了良好的开端,环评机构出具的环评报告才更具有专业性,对于环境的改善才更具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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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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